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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41: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高校教师岗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教师所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原则和技能,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根据湖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精神,荷甲决定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9年新进人员。

2、需要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人员。(注: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①高等学校拟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②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③体检合格;④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⑤思想品德鉴定合格;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培训合格;⑦具备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面试和试讲合格。)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

2009年9月12日~11月1日(以业余时间为主),具体时间及培训地点附后。

四、报名须知    

⒈报到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11日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填表报名。

⒉报名时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⒊根据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每位学员交培训费、考务费300元,教材费70元(按规定能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员交培训费、考务费150元,教材费35元)。

五、培训要求   

⒈根据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国考形式进行,要求高,考试严,且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请各培训人员按时上课,认真学习,作好听课笔记,积极备考,不得无故缺席。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七日

 

附:

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日期

课程

教师

联系电话

9月12日

高等教育学

甘民

15897377467

9月13日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夏建文

13873737108

9月19日

高等教育学

甘民

 

9月20日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夏建文

 

9月26日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13117372628

10月11日

高等教育学

甘民

 

10月17日

高等教育学

甘民

 

10月18日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10月24日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永爱

13007378636

10月31日上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永爱

 

10月31日下午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11月1日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说明:上课地点:城市学院新校区一教学楼105教室

作息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2:30——6:00

 

组织人事处

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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