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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41: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通知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工作已开始,请相关人员于10月15日前到组织人事处领取《新进人员见习期满考核表》,并从学校网站下载《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用胶固定装订线)。所有表格填写好后于10月23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同时提供原毕业证、现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09年10月11日

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条件

学  历

任职条件

认定职称

中  专

见习一年期满

“员级”

大  专

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

“助理”级

本  科

见习一年期

“助理”级

硕  士

从事专业工作三年

中级

博  士

毕业当年

中级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毕业当年

“助理”级

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后,认定中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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